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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令营

关于举办2012年广州“科技之星“青少年科技创新特训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12     浏览次数:2806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青科教协会,局属各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广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培育“2158英才翱翔”计划,根据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2年广州市中小学生科技夏令营的通知》(穗教科〔2012〕47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广东营活动的预备通知》(粤青科〔2012〕6号)精神,配合国家、省即将开展的“2012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科学素质,提高学生参与科技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促使他们早日成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决定举办2012年广州“科技之星”青少年科技创新特训营(详细内容见附件)。请各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有关活动信息,请及时登录广州市教育局政务网、广州科普谷网站(http://kpg.gzedu.gov.cn)浏览、下载。

 

附件: 1. 2012年广州“科技之星”青少年科技创新特训营方案

2.关于举办2012年广州市中小学生科技夏令营的通知(穗教科〔2012〕47号,见市教育局政务网站);

3. 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广东营活动的预备通知(粤青科〔2012〕 6号见广东省科协网站)

 

2012年广州“科技之星”青少年科技创新

特训营活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

在广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教育和科技部门切实对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领导,配合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中心工作,以广州“科技之星”青少年科技创新特训营为抓手,紧紧围绕提高以青少年学生为主体的青少年科技文化素质,培养他们的科学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青少年学生科技教育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全市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小平、质量得到明显提高,体现出广州实施“科教兴国”、“教科强市”重要战略措施的实践意义。

(一)是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大政方针的客观要求。大力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举办广州“科技之星”青少年科技创新特训营,培养学生的科技实践和创造能力,为广州和国家培养千百万创新型科技人才,是我市正在强化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10-2015年)》和《广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重点发展的事业。

(二)是广州应对国际国内形势发展的措施。城市发展、社会进步,国家繁荣,民族兴盛,依靠一批又一批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科技创新的质和量推动社会和经济快速发展需要,广州依托广州地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优势,加快进行教育改革,以广州“科技之星”青少年科技创新特训营为试点,加强青少年学生科技教育,持续培养青少年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培养出更多开拓创新型人才,为广州参与世界竞争,加快广州新型化城市发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智慧城市与和谐社会提供重要支撑条件。

(三)是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针对我们面临的如何发挥科技创新教育在新时期应有的作用、加强对青少年科技创新能力的培养、解答“钱学森逝世纪之问”,教育部、中国科协等部门把树立科学发展观,尽快转变人才培养理念、变革教育教学方式,促进学生的个性特长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建科技教育名校,出科技教育名师,育发明创造英才作为不容辞的责任和神圣使命,拟于近期举办“2012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举办广州“科技之星”青少年科技创新特训营与这一重大举措形成有机结合。

(四)是推进基础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随着国家赋予高校选拔优质生源自主权的扩大,以申请入学的方式,“自主选拔科技创新潜质人才”,对加强青少年学生科技教育,持续培养青少年科技创新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著名院校,正在制定各自的“自主选拔科技创新潜质人才”方案,这是国家五部委发文调整“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相关获奖项目奖励措施后,从基础教育阶段选拔优秀科技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

(五)广州市教育局2012年年度工作计划将实施“2158英才翱翔计划”列入今年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重点。“2158英才翱翔计划”其中关于在“十二五”期间,在学生自主报名、学校推荐、区(县级市)教育局审核基础上,每年择优选拔资助500名科技特长学生,参与项目研究实践活动,提高探究能力和科学水平,促使这些初具创新能力的优秀学生快速成长,成为未来的科技精英。广州“科技之星”青少年科技创新特训营是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增强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科学素质,提高学生参与科技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促使他们早日成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提供了机会,搭建了坚实的平台。

二、指导思想 

广州“科技之星”青少年科技创新特训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践行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11-2015)》、《广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2010-2020》(穗发【2011】15号)、《广州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穗教发[2012]3号)精神,配合实施“科教兴国”、“科教兴市”战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完善科技素质教育,围绕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磨练意志的目标,积极探索科技创新教育的新模式、新机制。利用并整合校外科技和科普资源,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使校内外教育有效结合起来,形成教育合力,培养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后备力量。

三、活动目标

经过广州“科技之星”青少年科技创新特训营三年试点(3个暑假、3个寒假、其它若干个节假、星期六、日)系统培育,特训营学生在创新能力、学习能力等综合素质将有较大发展,为他们进入高一级学校因材施教,快速成为国家建设所需的科技创新人才大有裨益。 

(一)广州“科技之星”青少年科技创新特训营重在培育学生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坚定、执著、不为功利所动的进取精神和科学献身精神;

(二)广州“科技之星”青少年科技创新特训营重在激发和培育学生热爱科学的兴趣,为今后从事科学研究打下坚实基础;

(三)广州“科技之星”青少年科技创新特训营重在训练学生具有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具有较强的科学与人文素养、环境意识、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四)广州“科技之星”青少年科技创新特训营重在培养学生独立生活的能力、职业意识、人生规划能力;具有团队精神和面向世界的开放意识。

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

广州市教育基金会

(二)承办单位

广州文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广州市中学生劳动技术学校、广东科学中心

(四)组织领导

营    长:

屈哨兵(广州市教育局局长)

华同旭(广州市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广州市青科教协会理事长)

邱学青(华南理工大学副校长)

副 营 长:

雷忠良(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副理事长)

马  曙(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党委副书记、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副理事长)

杨  晓(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副理事长)

江  东(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吴  强(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营务部主任:

陆伟文(广州市中学生劳动技术学校校长)

五、活动内容

依托广州地区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开放实验室开展个性化的科技创新教育活动。面向拔尖创新人才后备力量培养,每年下达课外培养计划。采用学校推荐、学生自愿报名等方式,按专题

(一)培育正确、坚定、执著、不为功利所动的科学品格、进取献身精神和意志毅力;

(二)训练培育良好的思维习惯、学习方法与创新能力;

(三)引导开展科技探索、创意发明与制作;

(四)组织信息技术应用与特长拓展;

(五)探讨人际沟通与职业规划;

(六)进行人文知识和有关竞技活动;

(六)体能及其他相关训练内容。

六、活动形式

(一)专家报告:

(二)学科针对性训练:针对学生已有的学科特长,分别在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等地进行思维和操作训练。

(三)实地操作训练:1)建筑工程设计及检测。由营员自己设计并制作桥梁、房屋等建筑,并进行承重力和抗震性等检测,并在专家指导下进行分析总结。2)环境监测及生态系统评估。组织营员对空气、水质、噪声等进行监测,实地进行树林生态环境考察,提出自己感兴趣的科技问题,并在专家、教师的指导下制定初步研究探求意向、思路计划;

(四)其他相关活动形式。

七、活动规模

2012年暑假,面向全市学校,招收2012届初三毕业学生1个营、200名;2012级高二新生1个营、100名;2012应届小学毕业生1个营、100名,400名学生。

八、报名要求

本次活动,以自愿报名为基础,主要从参加过以下方面科技教育创新活动的青少年学生中招收营员。

(一)学科类科技教育竞赛活动

在广州市青科教协会、市教研室、市电教馆和教研会等主办的学科竞赛活动中,认知能力、思维能力和反应有突出表现的青少年学生。主要包括:

1.高一期间,获得市二等奖或以上成绩的青少年学生;

2.初中期间,获得市或区一等奖或以上成绩的青少年学生;

3.小学5-6年级,在市、区(县级市)教研室(教育发展中心)、市青科教协会、教研会主办的学科竞赛获得市或区一等奖或以上等级成绩的青少年学生。

(二)科技创新教育竞赛活动

在广州市教育局等单位主办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广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意与发明大赛”等科技创新教育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青少年学生。主要包括:

1.高中期间,获得市二等奖或以上等级成绩的青少年学生;

2.初中期间,获得区(县级市)一等奖或以上等级成绩的青少年学生;

3.小学5-6年级,获得获区(县级市)一等奖或以上成绩的青少年学生。

(三)机器人、航海模型、航空模型、无线电测向(定向)等环境教育竞赛活动中获得市二等、区(县级市)一等奖及以上等级奖励的青少年学生。

(四)既获得学科竞赛活动市二等奖及以上等级奖励,又获得科技创新教育竞赛活动市二等奖及以上等级奖励的同学优先录取。

九、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选拔和自愿报名的原则择优录取,根据综合素质测评(科学素养测评、实践能力测评、创新思维测评)成绩,按得分情况从高到低录取。

(二)报名办法

通过“广州科普谷”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再通过网络

(http://211.154.143.192:805/login.aspx?AspxAutoDetectCookieSupport=1)直接报名(先注册,再登录,如实填写推荐表等相关表格),推荐表必须要得到营员家长签名同意确认,然后与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再由相关学校加盖公章送交区(县级市)教育局统一送达或邮寄到广州市青科教协会秘书处。(广州市童心路1号,儿童活动中心一楼,市青科教协秘书处办公室,朱凯收,邮编510630)

(三)报名时间:2012年6月9日~6月19日23时。

(四)测评能力

1.经初审合格的学生可参加能力测评,在测评现场检查查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2.测评时间:2012年6月23日~24日(具体时间、要求见广州青少年科普谷另行通知)

3.测评地点:广州市协和中学(具体场地要求见广州青少年科普谷另行通知)。

4.测试内容:主要考查学生以下几方面能力和素质:

(1)科学素养:数学、物理、化学、生综合知识测试(以学校出具的成绩单为准);

(2)创新思维:测试创新思维的流畅性、独特性(专家现场测试成绩为准);

(3)实践能力:设计、组装、制作能力(专家现场测试成绩为准);

(4)体育(体能)测试:以学校出具成绩为准,现场抽查等。

(5)心理测试:测试情绪控制能力、心理抗压能力、人际关系适应度等(由心理学专家现场测试)。

(五)录取通知书发放:2012年6月26日之前。

十、保障措施

(一)成立科技创新教育专家团队。由广州市教育局与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合作协调相关高校、广东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和其他机构科技教育专家、教师,成立“科技之星”科技创新教育专家组;“科技之星”科技创新特训营实行“双导师制”,聘请若干名导师组成员及中学学术造诣深、教学水平高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科技之星”科技创新特训营导师组;聘请部分高校研究生为学习和生活辅导老师。

(二)制定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依据国家新课程标准和广州市基础学校特色课程要求,结合“科技之星”特训营活动特定目标,制定《“科技之星”青少年科技创新特训营人才培养课程建设方案》,优化设置活动课程体系,编写特色教材,学生在“双导师”指导下以特殊的人才培养计划为基础,自主设计、制订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

(三)注重培养科学精神、人文精神、主动实践创新精神和良好品德品质,采取“自主+引导+探究”教学方式,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开设“科技创新能力探究”课程,介绍、传授科技创新的方法与技巧;通过与科学家对话,启发学生了解科学发现的过程,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培养学生探究意识和主动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培养自主学习能力。启发学生自主选题、给学生提供一定的素材,让学生借助一定工具去获取知识、分析问题、创造性解决问题。

(五)培养学生团队意识与合作精神。积极创设条件,让学生互帮互助,分工合作,依靠集体智慧,短期内创造性地完成导师布置的学习任务。

(六)评价考核。专家导师制定营员培养记录手册和考核办法。详细记录营员三年的成长发展情况,建立营员档案。在每一期培训结束时实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能获得下一期特训营参训资格;

(七)根据国家教育部、中国科协和广东省文件精神,考核成绩在每期特训营居前150名者,将由市教育局免费分批推荐参加“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科技创新实践活动。

十一、开营安排

(一)特训时间

2012年7月26-31日,请随时留意“广州市教育局政务网”、“广州市青少年科普谷”、广州市中学生劳动技术学校网站的相关信息。

(一)活动组织

本活动由主办单位委托广州市青科教协会、广州市劳动技术学校、广州文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一)活动费用

学生需缴纳一周食宿、营服等费用1500元/人,不足部分和资料费、培训费、实验材料费等由主办单位“2158英才翱翔”计划专项经费资助。

十三、注意事项

(一)特训营选派学校应做好营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原则上要求营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尤其要做好往返途中的交通完全工作。带队老师应积极主动配合特训营地做好相关的安全工作。活动期间,营员父母手机保持全天候开机状态;

(二)活动举办单位将针对营员活动期间的人身财产、交通、饮食和医疗等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制定和实施营员日报制度。同时,为营员购买活动期间5天的人身安全保险。报到后,将组织营员和带队老师的营前培训,进行安全教育,宣讲有关纪律要求,明确带队老师职责和学生自身安全责任;

 

(三)学生须携带除床上用品以外的个人日常用品,如餐具、洗漱用品、水壶、水桶、衣架、拖鞋、笔、笔记本、雨具等;除特训营营服外,参营师生自备衣物,至少携带一条长裤以备野外活动时穿着;

(四)其他不尽事项,见广州市教育局政务网”、“广州科普谷”、广州市中学生劳动技术学校网站相关通知。

4、活动咨询:陈宇灵,联系电话:13794392831;营地联系:刘有全,联系电话:15918829605。